需要提交材料 | 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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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 1.一张彩色的照片 护照照片大小(35mm ×45mm)的浅色背景正面近期照(不超过6个月)。 2.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文件)及一份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 护照期限不超过10年,在要签发的签证有效期后其护照仍应有至少90天的有效时间。护照应有至少两页空白页,不接受被损坏的护照。 3.户口本原件 户口本所有页的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
资产证明 | 1.申请人偿付能力证明 |
工作证明 | 在职人员: - 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者中文件附上英文翻译) ,需 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 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准假证明 退休人员: 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未就业成人: 已婚者: 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 婚姻关系公证书 (由外交部认证) 如果单身/离异/丧偶: 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 学生证 + 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包含如下信息: - 完整的学校地址及电话- 准假证明- 批准人的姓名及职位- 复印件一份 未成年单独旅行或者和单方家长旅行时: -(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由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由不同行的另一方家长或者监护人出具的出行同意书的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在中国境外办理时由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公证。 - 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
其他所需证明 | 1.旅行医疗保险原件及其复印件。不接受手写保险单。 相应的保险应涵盖其旅行的申根区域并在其整个停留期间有效。保额至少达到三万欧元并包含紧急医务治疗,紧急医疗转移以及死亡后遗体运回。 2.机票预定 经确认的往返机票订单(代替“经确认的往返机票”)。 3.住宿证明 涵盖在申根国家停留的全部期间 4.旅行计划 能够清晰展示旅行计划的文件(交通方式预订, 行程单等) |
面试提示 | 需要面试 |
签证样本图 | |
免责声明 | 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末页需本人中文签名(不要用铅笔签名);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2、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