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变更条款规定,自2014年起赴英探亲签证申请的全权上诉权利将被取消。被拒签的申请人仍可提起上诉,但仅限人权或种族歧视范畴。
2012年6月英国大使馆将会介绍第二部法规,这部法规在探亲签证的上诉方面将对家人及被探望者作出更为严格的定义。经议会通过,这些变更将于2012年7月生效。凡申请探望姑表兄弟,叔舅姑姨,侄甥子女的申请人将不再享有全权上诉权利。若要申请上诉,他们前往英国探望的家庭成员必须获移民、难民身份,或处于人道主义保护之中。
这些变更仅适用于申请探望家庭成员被拒发签证的申请人。针对普通访问者的规定条款保持不变。